公司用外包手段胁迫员工离职,员工一般能拿到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公司要按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不能随意改合同内容。公司以外包胁迫员工离职,这就相当于没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要是员工因为这种胁迫被迫离职,就符合公司该给经济补偿的情况。补偿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员工碰到这种事,先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权时,员工得注意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还有和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这些都能证明公司有胁迫离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