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离职补偿时,加班费是要算进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工作每满一年,就要给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含六个部分,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还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所以,加班费是工资的一部分。要是计算离职补偿时不算加班费,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就会降低,经济补偿的数额也会变少,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公平。
3、在实际操作中,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一般都会认同,把加班费算在离职补偿的月工资基数里面。所以,离职补偿计算的时候,得把加班费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