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的情况。若员工在岗位调整后不能胜任新工作,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要给员工经济补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安排了培训或者调整岗位,结果员工还是干不好这份工作,单位得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直接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才能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还得给员工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算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不过,有些单位的调岗不太合理,像新岗位工作内容和原来的岗位差别特别大,或者工资降了很多。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说单位的调岗是无效的。要是因为这个和单位产生了劳动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让自己回到原来的岗位,或者得到相应的赔偿。
所以,员工在岗位调整后不能胜任工作,一般是可以拿到赔偿的,但这得是单位的调岗和解除劳动合同行为都符合法律规定才行。要是权益受到侵害,员工要勇敢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