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工伤是大家不愿遇到却可能发生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当职工因为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接受工伤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正常情况给职工发工资和福利。
所谓“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正常上班时能拿到的收入,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都包含在内。不过要注意,加班工资不算。毕竟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受伤治疗、没正常工作的时间,所以加班工资自然不在发放范围内。
一般来讲,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职工伤情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这个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也只能延长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原来的工资待遇就停发了,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治疗,依然能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给员工发工资,员工可以先跟公司好好商量解决。要是商量不通,员工也别着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政府部门帮忙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大家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合理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