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职工遇到停工留薪期工资不足的状况,有不少解决办法。大家要清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要是职工因为工伤得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得按原来的工资福利标准,每月按时给职工发工资。
第一步能做的就是和用人单位沟通。职工要跟单位讲明白,工资支付不足了,让单位把少给的部分补上。和单位谈的时候,手里得有能证明自己和单位有劳动关系、自己的工资标准还有工伤情况的材料,像入职证明、工资单、工伤认定决定书这些就很有用。
要是和单位协商没有结果,那么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就是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他们会要求单位在一定时间内把停工留薪工资的差额给补上。要是单位过了期限还不给,还会让单位再支付赔偿金。
最后的办法是走劳动仲裁途径。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进行审理然后作出裁决,要求单位补足工资差额。要是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最终由法院来判决。
给大家的建议是,遇到工资不足问题,先心平气和和单位协商,保留好各种证据。要是协商不成,及时采取投诉、仲裁这些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