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选择不续约,给劳动者的赔偿金额得看具体情况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合同到期了,在不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想和劳动者续签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这种情况时,要是终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的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给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3、举个例子,有个劳动者在单位干了3年5个月,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约了,他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单位要给他的经济补偿就是3.5乘以5000,等于17500元。从法律行业发展来看,随着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这类规定会更加细化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就业形势和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