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被强迫签了劳动合同,它有没有效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按照《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有人用欺诈、胁迫手段,或者趁别人危难的时候,让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想法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这个合同。
要是你能拿出证据,像录音、录像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签合同的时候你是被威胁、恐吓,是违背自己意愿签的,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在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不过受胁迫的一方在知道或者能知道撤销事由开始算,有一年时间可以行使撤销权。一旦合同被撤销,就从一开始就没法律约束力了。
但如果你没办法拿出证据证明被强迫签合同,那合同一般就会被认定是有效的。因为没证据的话,合同就会被当成是双方自愿签的。所以,要是你觉得入职签合同的时候被强迫了,一定得赶紧收集证据,再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