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时,未休年假怎么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给出了答案。
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当年度没有休满应休年假,单位要按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来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然后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不过,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单位不用支付这部分工资。具体折算方法是,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的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单位已经安排的年假天数。
要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同样要按上面的方法折算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是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这里面包含了员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计算日工资收入时,用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员工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员工在本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来计算月平均工资。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如果遇到离职时未休年假工资没给够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和单位友好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