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合同上写的岗位和实际岗位不一致,属于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你有权要求按约履行,单位单方调岗降薪的可以拒绝,因此被迫解除合同的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岗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依法应当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处理建议:第一,书面提出异议,要求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岗位安排工作,保留通知记录;第二,正常出勤并保留考勤、工作记录,防止单位以不服从管理、旷工为由辞退;第三,如果单位强行调岗,收集调岗通知、工资变化记录、工作内容变化的证据;第四,单位据此解除合同或者以胁迫方式逼你离职的,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补足工资差额或者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合同里写了单位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这种条款也不是无限度的,调整必须合理,不能带有侮辱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也不能明显降低。维权时效是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越早主张越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