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流产后,法律保障其享有一定产假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能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流产为理由辞退女职工。
不过,等女职工产假结束恢复工作后,如果出现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合同情形,像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等情况,单位可以依法辞退员工。也就是说,从女职工流产开始算,要等相应产假结束,并且满足法定辞退条件,单位才能辞退。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要是不遵循程序,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