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不想转签新公司时,要从法律层面多方面解决相关问题。原公司安排员工转签新公司,这其实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变了,是对劳动合同做出重大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好了,才能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更改。
所以公司得和员工好好沟通,把转签的缘由、新公司的状况以及员工权益如何保障等事项讲清楚,努力让员工理解并接受。要是员工还是不同意,公司不能强迫。一旦公司因为员工拒绝转签就解除劳动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要是员工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了,公司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公司因为业务调整等合理原因需要员工转签,可以考虑给员工一些补偿或者福利,像额外给点经济补偿、提供职位晋升机会或者培训机会等,这样能提高员工转签的意愿,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