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能会涉及经济补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合同,要给经济补偿,补偿多少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
工作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按一年算,也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比如工作满一年半以上但不到两年,单位得给两个月工资补偿;如果刚好工作一年半,通常按一个半月工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补贴这些货币收入都算。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补偿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大家要留意这些规定,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果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