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清楚,劳动合同法里有明确的特殊保护规则,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单位不能以员工生病没法干活、能力不够调岗后还不行、签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类无过失性辞退理由,更不能把孕期女职工放进经济性裁员的名单里。要是单位明知道员工怀孕,还打着裁员的旗号直接把人辞掉,这完全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遇到这种情况,怀孕的女职工完全不用慌,可以第一时间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维权方案。如果自己还想继续留在单位上班,直接明确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回到原来的岗位继续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必须同意,不能刻意刁难拒绝。
要是已经不想再和这家单位打交道,或者岗位早就被撤掉、劳动合同确实没法再接着履行,就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作为赔偿金。你还可以直接带着相关证据,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除了赔偿金之外,还能一并主张孕期、产期、哺乳期原本该享受的所有法定待遇,不用自己默默吞下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