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如下。
直接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终止,除非用人单位给出的新合同条件不低于原合同,劳动者主动拒绝续签,否则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部分地区有额外细化规则,以北京为例,当地明确要求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要提前完成告知程序,未履行该程序的单位,需要承担对应补偿责任。
救济渠道覆盖三类路径。
直接和用人单位对接沟通,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核算经济补偿金额,每工作满一年计发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计发半个月工资。
双方协商没有达成一致的,提交材料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核查处置。
劳动关系正式终止当日起算满一年期限内,整理好材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对应经济补偿,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单位还需支付代通知金。
证据留存需覆盖核心材料。
所有和纠纷相关的书面、电子材料都要妥善保管,包括存续期内的劳动合同、完整工资发放流水、单位出具的合同终止书面通知等。
单位未提前告知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对应经济补偿,权益受损时通过劳动仲裁完成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