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能否获得赔偿,不存在统一固定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法律规定判断。
个人主动提出辞职,通常无法主张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存在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时,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核算,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所指的月工资,为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照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终可主张的赔偿具体数额,需结合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辞职原因三类要素,对照对应标准自行核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