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环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可自主选择是否续签。双方均无需向对方告知不续签的具体理由。
对应不同不续签的发起主体,法律后果直接区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除上述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或是用人单位调低原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存在法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提出续签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用人单位拒绝的,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现行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双方告知不续签理由。双方可在合同到期前的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是否续签的意愿。该操作可便利后续工作交接,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