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听劳动维权时总提到2N,其实它对应的就是单位违法辞退员工时要支付的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则是,你在这家单位每干满一年,就按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算,这里的月工资不是你到手的实发数,要按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来核算,也就是没扣社保个税之前的全额工资收入。
不是所有被辞退的情况都能要到2N,只有单位的解除行为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候才能主张。最常见的情况是,你本身没有严重违反规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些法定的过失情形,单位毫无正当理由直接开掉你。还有单位走大规模裁员流程的时候,没满足法定的人数要求、没走法定的报备程序就直接裁人,也属于违法。
合同到期之后,本来没有法定要自动延续的情况,单位直接单方面不肯和你续签,除非是单位主动提了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待遇找你续签,你自己不愿意签的情况除外。还有员工正处在医疗期休病假、怀孕休产假,或是在做职业病诊断、工伤停工留薪这些受法律特殊保护的阶段,单位直接强行解除合同的,也属于要赔2N的情况。
不少人容易把2N和N、N加1混为一谈,后面这两种对应的都是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场景,和2N的适用前提完全不一样,你不能同时主张这几类赔偿。要是你和单位就赔偿金额谈不拢,直接去属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就可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