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处理这类纠纷时,先得把辞退的性质拆解开来看,不能直接套固定公式算钱。干满17年的老员工遇到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最终能拿到的钱完全要看单位的辞退行为有没有符合法律划定的边界。
2、要是员工本身出现了明显的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考勤、生产操作类的明确规则,或者已经被司法机关追究了刑事责任,这类情况下单位走完内部合规流程做出的辞退决定完全合法,不用给任何额外补偿。
3、还有一类单位无过错的合法辞退场景,比如员工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规定的医疗期结束之后既没法回到原来的岗位干活,单位另行安排的合理岗位也没法适应,或是员工多次调岗培训之后还是不能完成岗位基本的工作要求,再或是单位这边遇到整体搬迁、业务裁撤这类劳动合同签定时完全没预料到的重大客观变动,导致原来的合同根本没法继续执行,双方坐下来谈调整合同内容又没达成一致。这类情况单位按照法定流程走完辞退流程的话,要给员工发放对应工龄的经济补助,算下来是17个月的月度薪资。这里说的月工资不是到手的基本工资,是员工被辞退前往前推12个月,所有没扣社保个税之前的全部货币收入的平均值,里面包含日常发的绩效奖金、岗位津贴、各类补贴等所有从单位拿的现金收入。要是员工这段时间的平均月薪比工作地所在的上一年度全社会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就只能按照三倍的标准来算,而且这种情况下对应的发放年限法律设置了最高12年的上限。
4、要是单位压根没站得住脚的正当理由,也没走法律要求的协商、告知工会这类必备流程,直接单方面把员工辞退,这种行为就属于实打实的违规解除劳动关系,这时候单位要给的是之前说的经济补助标准两倍的赔偿款,对应17年工龄正常算下来是34个月的工资,同样要适用刚才提到的月工资三倍封顶规则,一旦触发封顶条件,最多只能按24个月的薪资标准核算。
5、遇到这类情况最先要做的是先把单位给出的正式辞退缘由核实清楚,手里把当初签的劳动合同、近两三年的全部工资发放明细、单位发的书面或者有明确记录的辞退通知全部留存好,先和单位的人事部门坐下来沟通对应的待遇问题,双方谈不拢的话,直接去属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下劳动力市场里高龄员工的就业适配空间正在收窄,后续劳动争议裁判的导向也会逐步向长期稳定就业的老员工群体适度倾斜,这类工作年限接近二十年的劳动者遭遇解聘时,所有权益主张的细节都要紧扣实际用工过程中的合规瑕疵展开,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诉求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