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阳合同”的定义
“阴阳合同”又叫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其主要是指签订合同的双方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的这一份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要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二、签订“阴阳合同”存在的风险
(一)买方
一般来说,签订这样的“阴阳合同”买方受益是最大的,当然其也是阴阳合同积极的追求者,但相应地,买方也承担了风险。主要体现在:
1、可能出现价格条款无效,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被撤销。
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而“阴阳合同”是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显而易见,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所以根据合同范本的规定是属于无效合同的。
2、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
其实大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是需要去房管局进行登记备案的,这其中也就包括签订的“对外合同”的价格,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如果说将来买家想要再出售该房屋,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3、如果房子的价格出现上涨,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现实中曾发生过因这种“阴阳合同”买卖二手房,因房价上涨,卖方主张合同违法撤销合同,致使产生不必要的诉讼。
4、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阴阳合同中其实买方是存在偷逃契税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后,可能将和卖家一样受到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数额达到标准时,则可能与卖方一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卖方存在的风险
卖方同样面临风险,表面上看,虽说卖方看没有太大损失,但是风险同样不少。其主要风险表现为:
1、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如果说卖方与买方签订了“阴阳合同”,如果买方不守诚信而声称只按照“阳合同”也就是对外的那份合同约定的房价来付款的话,卖方就要面临很大的风险。因为毕竟签订“阴阳合同”本就是违法行为,卖方无法很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2、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