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既定标准执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核算,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核算经济补偿所参照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月工资包含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需依照前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因特定情形被用人单位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这些情形包含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这些情形包含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这些情形包含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这些情形包含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主张相关补偿或赔偿时,需先固定自身工作时长、工资收入的对应证据,和单位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用人单位辞退工作满十年的劳动者,需先核查辞退事由的合法性,留存对应事由的书面证据,避免后续被认定为违法解除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