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遭遇辞退时,不少劳动者容易混淆不同场景下的权益核算标准,相关判定直接对应劳动合同法的三项核心条款,所有核算都要先区分辞退行为的合法性边界。
合法辞退对应的经济补偿金覆盖几类常见场景,包括单位主动提出且和员工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的解约,员工自身没有过错但因伤病医疗期满后没法继续从事原岗位,单位调岗或培训后依然没法胜任岗位要求,或是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基础客观条件出现重大变动导致合约没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内容没能谈拢,还有符合法定程序的经济性裁员。核算时直接参照员工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长,每完整满一年就配发一个月工资的对应补偿,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直接按整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就折算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提到的月工资基数,是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前十二个月员工实际拿到的应发工资总额,包含计时计件薪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不存在任何扣除项。如果员工的月均薪资超过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上年度当地职工月均薪资三倍,补偿基数直接锁定为当地职工月均薪资的三倍,对应的补偿核算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单位完全不按法律流程,擅自解除还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辞退范畴,对应的赔付金额是前面算出的经济补偿金总额的两倍,单位赔付完这笔赔偿金之后,不需要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自身出现严重违反单位合规制度,或是严重失职利用岗位便利谋取私利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甚至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类法定过失,单位作出的辞退决定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或赔付。要是员工入职不满十二个月就被辞退,直接按实际在岗月份算出平均工资作为核算基数,要是算出的月均薪资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