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误以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等于拿到了“铁饭碗”,只要被单位辞退就能拿到高额赔偿,这个认知完全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最终能拿到什么待遇,完全要结合单位辞退你的具体原因判定。
如果辞退的触发原因是你本人出现了法定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规章制度,利用职务便利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是已经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单位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要是辞退属于非你个人过错的合理范畴,比如你医疗期满后既没法继续做原岗位工作,也不接受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合适岗位,或是经过培训调岗后始终没法胜任工作,又或是之前签合同的客观基础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双方又谈不拢调整方案,这种时候单位要按你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付经济补偿。每干满一整年就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直接发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基数是你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平均收入。
要是单位完全拿不出任何合法正当的理由,单方面直接把你辞退,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按前面说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遇到这类纠纷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相关证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