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要是没按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条件就主动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就要支付一笔专门的赔偿款项,这笔钱的核算逻辑是先算出常规场景下企业主动合规辞退员工要给的补偿总额,再直接乘以两倍,所有核算依据都贴合现行劳动领域的专项法律条文要求。
2、常规的合规辞退补偿核算,核心参考员工在当前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长,每完整工作满一整年,企业就要按员工一个月的正常收入标准付对应补偿。工作时长超过六个月但没到一整年的,直接按满一年算,照样付一个月对应的补偿数额。要是在这家单位干的时间还不满半年,企业只需要给员工半个月的对应收入作为补偿,后续违法辞退的赔偿直接以算出来的这个补偿总额为基数翻倍就行。
3、这里用来核算的月收入,不是员工实际到手扣完社保个税的那部分钱,是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者彻底终止前,往前数十二个月员工的全部应发收入的平均值,里面包含按固定时长算的岗位工资、按完成工作量核算的计件酬劳、各类季度年度的绩效奖金、日常发放的交通餐费等各类补贴津贴,所有能折算成现金的劳动报酬都要算进去。要是员工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比企业所在地的直辖市政府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还要高,那常规补偿的核算基数就直接锁定在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数值,对应的补偿支付时长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后续翻倍算出来的违法辞退赔偿,自然也顺着这个封顶规则执行。
4、拿实际场景举个参考,员工在同一家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是八千元,那常规合规辞退的补偿总额就是两万四千元,对应的企业违法辞退要付的赔偿总额直接翻倍,也就是四万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