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上的信息,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1、如果合同约定和实际交付的房屋房号不符,则销售商可能构成违约;
2、如果合同约定的房号和实际交付的房号相符,只是买房人看房时误以为所看的房子就是要购买的房子,可能形成误解,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
3、一般不能退房,只有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以上是购房合同弄错楼层了我该怎么办?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