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工伤申报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回答如下:
如果存在伤残,伤情稳定之后向淄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存在伤残,可以提交资料进行工伤医疗待遇结算。办理不同的实现,需要的材料和地点、窗口可能不同,咨询当地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