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而所谓的“正常工作和劳动”是指国家法律保护的劳动工作收入,也就是说,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如果已超出法定工作年龄,应视为丧失劳动能力,谈不上有误工损失,因而其误工费的赔偿请求法院不应支持。
2、如果年龄超过了上述所说的退休年龄,但其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或者是自己生活的唯一来源,且客观上确实造成了其误工损失,法院应当支持要求给付误工费的诉讼请求。这是目前司法环境中存在的两种不同的观点,各地法院采纳的标准不一样,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