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适用于公告送达和缺席判决。
1、公告 在被告地址不详,并且通知不上被告,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2、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的离婚案件,多数情况下是采取“一审终审”制,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恢复。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和第130条之规定,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和缺席审判的方式来处理案件,从法条的规定来看,法院在按上述方式审理和判决离婚案件时在程序上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而实际审判中也达到了保护一方合法权益和诉讼效率的目的,实现了该法条的价值。以上就是关于涉外离婚案件可以公告问题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