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司法解释如下,公司合格劳务供方名录范围内劳务分包企业应于当年12月15日至31日,将下列资料报劳务服务公司进行年审。
报审资料内容为(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一式三份):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市建筑业企业
档案管理手册(市建委颁发),
(4)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5)本企业简介,
(6)本企业在沪施工机构设置示意图,
(7)近三年在沪参建获奖工程一览表(附证明资料),
(8)本企业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