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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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是否有效,决定着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是否可以有效的进行,它对合同的管理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大家知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吗?下面,小编会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统一口径,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及分包商的选定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分包工程。

二、分包商的选定

1、分包商必须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分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商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特殊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直接确定进行分包。

3、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商。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4、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5、各工程处(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分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四、承包方式

1、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⑴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

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经营管理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⑵ 对一些专业分包工程,可采用完全清包的方式(如:砌砖、抹灰、涂料等),也即单价包干。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工期较紧,没有足够时间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工程,可采用费率招标。

2、安装工程。可采用单价承包、总价承包或完全清包的方式。主要材料原则上应由甲方提供,有条件、分包工程量比较大的应采用招标方式选择队伍。

3、分包工程原则上由项目经理部统一管理。

五、材料供应

1、甲供材料应严格履行工料审批制度,由预算员审批材料量,物资供应部应严格按经营管理部审批的材料计划供应材料。材料价格原则上不计入分包工程价款。

2、对分包工程的节余材料严禁出厂,对一些变更减少的材料,要及时冲减甲供材料数量。

3、包工包料工程,不论分包方是否领用甲供材料,工程结算时均按审批的材料计划数量及金额由财务在结算中全部扣回。

4、分包方领用的材料数量超过审批的材料量,结算时应按市场价格计取相应的采保费后扣减乙方工程款

六、进度结算及决算

1、分包工程的进度结算及决算,由经营管理部及工程、质量、安全、供应部门共同负责,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实际形象、工程量的核定,质量部门负责工程质量鉴定、供应部门负责材料实际供应量的核定,经营管理部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经营管理部应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情况,认真核对工程量,发现问题有权予以纠正。

2、分包工程工作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报外包完成。

3、结算程序

⑴分包商按照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结算日期办理结算。

⑵分包商工程结算书编制完毕,首先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管理部、质量保证部、安全保卫部、物资供应部等部门审批,然后报经营管理部审核,经营管理部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最后送达财务部门。

⑶工程决算。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分包方将竣工资料移交给项目经理部后,编制工程决算书,送达经营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审批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然后报送公司审计,经公司审批后方可办理竣工决算。

4、拨款和质量保证金

⑴分包商不办理工程进度结算或决算手续,财务一律不予付款; ⑵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手续前,工程款最多拨付工程总造价的85%;

⑶质量保证金原则上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工程竣工一年后,无顾客质量投诉,一次结清质量保证金(公司与建设单位承包合同有单独规定的,按合同规定)。

七、分包工程签证管理

1、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当实际施工与施工图纸不符时,应提出变更申请,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2、对于没有图纸的现场签证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管理部负责人、项目部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报项目部经营管理部备案、经经营管理部与工程管理部门共同核定工程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经营管理部门有权拒绝审批工程预算和进行工程结算。

八、分包工程的施工管理

1、工程管理部是项目经理部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进行分包工程的日常施工管理。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安排分包商施工,解决分包商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为分包商提供生产设施用地及临时水电源的一次接点。

3、对分包商结算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进度进行审核和确认。

4、负责对分包商工期、形象进度进行管理,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及建议清退出厂的权力。

5、组织对分包工程的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接收存档工作。 6、定期组织对合格分包商进行考评。

九、分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1、安全保卫部是分包工程的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分包商的安全资格,对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批。

2、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分包方有处分权。

3、对分包商必须实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在工程结算时,预留结算价款的2%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安全保证金的返还考核执行公司安监《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中的考核内容,工程结束无任何伤亡事故,安全保证金应全额返还分包商。

4、协助处理分包商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

1、质量保证部是分包工程的质量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分包商施工方案、措施中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论证、审批,指导、检查、监督分包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情况。

2、对分包商竣工项目进行质量验收,组织竣工资料的编制、指导等。 3、对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的分包商有否决权。

十一、分包工作中的纪律约束

1、对分包商的纪律约束

⑴所有分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业主、公司及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定。

⑵在工程施工中,不准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不准送礼行贿

⑶在施工中发现分包商有违法、违纪行为者,公司将对其清退出现场,并永不再与其合作。

2、对公司人员的纪律约束

⑴各级外包工程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⑵各级人员要廉洁自律,严禁对分包商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如有违犯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⑶对在工程管理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位、个人,公司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十二、其他

1、本管理制度为公司范围内通用办法,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各自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2、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下发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3、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计划部。

综上所述,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管理制度,首先,必须要制定奖惩条例,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定要严惩,来警示大家,对于好的管理方法,可以进行奖励,提高大家的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另外,一定要定期落实制度的执行情况,更好的落实好政策。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邯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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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履行签证手续的风险
类似于不履行变更手续,施工中经常会发生一些超出原合同承包范围的小工程,一般业主都会口头指令施工单位先予完成,随后再履行签证手续。但事实上,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或者是业主暂时无钱可付、或者是业主压根就打算赖账),签证手续总是被业主拖着不予办理,这样,施工单位也不能就签证工程按时收回工程款。
3、不行使权利的风险
合同中会约定一些权利,而权利的是否行使当然取决与当事人自己。关键是如果当事人不行使自己的某个权利,将会导致相关利益的损失。比如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拖欠工程款,本来合同约定这个时候施工单位可以单方面停工的,但是施工单位不仅没有这么做,还自己垫资施工,同时或多或少工期还是有一些拖延。最后结算的时候,业主反咬一口,说施工单位由于自身原因拖延工期,要扣工期罚金。这个时候施工单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4、资料传递中不签收的风险
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很多资料的传递,资料在不同当事人之间传递的时候必须办理签收手续,明确签收人和牵手时间,否则,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障。比如,合同约定业主在收到施工单位递交的结算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审核,事实上施工单位也将结算资料交给业主了,但是没有履行签收手续。这样,如果将来业主说他根本没有收到资料,施工单位就只能再重新整理结算资料,耽误收款不说,搞不好还被业主追究不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违约责任。
5、不及时行使权利的风险
这一点集中体现在合同一方对另一方的索赔上,一般合同都会对索赔规定一个明确的程序,包括时间方面的要求,如规定发生索赔事件后多少天之内提出索赔意向等等。现实中,当事人及时履约的意识不强,经常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提出索赔要求,那么其后果就是导致索赔无效,当然,对方自愿赔偿的另当别论。
不论是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还是业主向施工单位索赔,这种情况都经常出现。
在施工管理阶段除了上述风险外,还有其它一些法律风险,比如: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合同单方解除权的行使条件与程序;在合同中怎样有效设定特别生效条款或承包方式;工程窝工状况下工效下降的计算方式及损失赔偿范围;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工程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业主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订程序;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结算竣工验收延期情况下的工程结算程序和法律责任;工程款结算的具体程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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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目的及作用
建立完善的劳务管理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实现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全面实行“劳务及用工标准化内业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杜绝劳务纠纷事件发生,提高本单位的劳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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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队伍的选用
1、资格审查:劳务队伍必须是经过建委备案的、具有相应的专业劳务分包资质的、整建制的、信誉良好的劳务队伍;
2、用工审查:执证上岗率100%、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工资发放率100%、合同履约率100%、《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率100%、劳务用工备案率100%、安全死亡事故零,近三年内无违法用工、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等不良记录;
3、审查合格后按照公司劳务分包管理程序,进入劳务招投标市场通过招投标进行确定。
(二)、劳务分包合同
1、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劳务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管理职责及权限;劳务公司需提供项目劳务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一部分。
2、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公司的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支付方式、领款确认方式及工资发放方式、劳务公司工资发放监管方法。
3、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付款承诺书》及项目劳务负责人的《劳务工资付款保证书》。
4、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公司需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及劳务工资支付保证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5、分别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委托劳务采购合同应分别签订。
(三)、管理体系及制度
1、公司负责建立“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做到专款专用,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专职劳动力管理员,施工项目部及劳务分包单位均须设置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并持证上岗。
2、由施工项目部牵头,建立、健全项目劳务管理体系和劳务管理制度;成立施工项目“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施工项目部、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各参建单位专职劳动力管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劳务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监管等各项工作。开工后1个月内,施工项目部牵头组织项目各参建单位,接受公司总部项目管理部的《建设项目劳务及用工规范管理交底》,并进行签认;施工过程中后续进场的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由施工项目部在该分包进场3日内对其进行交底,并完成《交底书》的相关签认工作,公司项目管理部监督实施并收集上述相关原始资料。
3、“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各项劳务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共同开展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劳务用工、工资发放、资料归档、隐患排查等工作,并每月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汇报。
4、由施工项目部牵头,“劳务及规范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对本月施工项目劳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排查,并制定整改方案。例会内容须作详细记录,且在总公司项目管理部留存备查。
5、施工项目部禁止向包工头或班组长支付任何款项。
6、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洽商变更或合同外增量需在14天内向施工项目部提交《变更申请》,超过14天视为不发生价款变更或由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自行承担。施工项目部在收到《变更申请》后14天内给予回复(同意、核减后同意、需补充证据、不同意)。
7、施工现场出现群体性纠纷,施工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须立即向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公司主管领导及上级汇报;劳务公司及其项目负责人须立即赶赴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8、农民工进场3日内,劳务分包单位须与每名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加盖公章,《合同》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部、劳务分包单位、劳动者各持一份。施工项目部负责核实每名农民工《劳动合同》的依法签订情况,保证《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率100%、劳务用工备案率100%,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及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劳务分包单位内部采用班组承包形式的,在班组进场3日内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班组承包协议》,并在施工总承包项目部及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9、施工项目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10日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人员及施工队长的所辖住房建设委备案及施工现场人员核实登记,并在5日内将所有资料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
10、施工项目部及劳务公司做好劳务进场人员登记(身份证的复印件及扫描件)、考勤、劳务退场人员登记工作,并在每周五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人员变更情况周报表》(见附表
4、5)和新进场农民工《劳动合同》并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在每月25日前收取、备案劳务及专业分包单位的《花名册》(见附表1)、《工资表》(见附表2)、《考勤表》(见附表3)及工资发放监控录像资料报总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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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项目部须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完成其“劳务费专用帐户”、“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账户”的建立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施工项目部须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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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务分包单位须加强对现场各施工班组的日常管理。班组长权限仅限于组织生产、记录考勤、核算工资。劳务分包单位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严禁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班组长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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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分包单位要尽快解决内部出现的劳资纠纷,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如出现群体性纠纷,劳务分包单位法人代表须及时到场配合相关部门处理问题。
(四)、劳务工资发放监管
1、劳务工资支付应汇入(电汇)《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劳务公司的帐户。
2、公司付款前,首先由劳务公司及劳务负责人提供工资表、考勤表、承诺书(见附件
一、二)等文件报施工项目部审核,施工项目部审核无误后,由施工项目部向公司提交《付款申请》,并将核实的资料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备案,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再将《付款申请》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3、项目部付款申请应按劳务费及材料费分别提出,先支付劳务,再支付材料款。
4、工资发放监管
方式
一:工资发放时应由劳务公司派人监督,同时我公司及项目部派有关人员监督,现场录象或网络视频录象,工人在领取工资时,应手持带有姓名及身份证号的标示牌面对镜头1秒钟,然后再领取工资。
方式
二:由劳务公司为工人办理实名制银行工资卡(参考北京市建委相关规定),再按照上述规定核实收集好相关资料后,将工资汇入工人银行工资卡中,并将汇款凭证经工人签字确认。
5、工资发放完毕后,将工资表(工人领取签字确认的)资料原件及现场录象或网络视频录象留公司项目管理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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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成本管理制度有哪些?
1 工程成本管理目标。规范成本控制流程,提高成本控制效率。2 适用范围和管理内容。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公司开发项目的成本管理,即招标活动的管理,合同的管理,目标成本的设定及调整,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结算管理,成本管理资料的备案,项目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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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包括那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包括那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检举和控告。事故处理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规定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查出隐患。比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将各种不同的安全责任落实到负责有安全管理责任的人员和具体岗位人员身上的一种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人人有责。5,施工单位根据需要设置的安全处室或者专职安全人员要对安全负责、必要性、培训,这些都是没有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后果:一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这一制度是安全第一。3,同时也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分析许多建筑安全事故,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安全技能不够,堵塞漏洞,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责令停业整顿。二是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使广大职工掌握更多更有效的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知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群防群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构成犯罪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广大建筑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负主要的安全责任,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关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从而采取有效措施。这一制度也是“安全第一、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安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不得违章作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三是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比如;对于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情节严重的、设计单位。4、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从事特种作业的安全人员必须进行培训。岗位人员必须对安全负责,还可总结出好的经验加以推广。6、监理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这一制度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遵守有关生产的法律,做到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法律责任中1。2,为进一步搞好安全工作打下基础,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才能使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规程,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提高安全意识。通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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