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确认。“债权金融机构和基本开户行”一栏由银行填写,改制企业须持改制批准文件、企业最新一期财务报表、贷款卡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及本《证明函》到提供贷款、担保银行确认落实金融债务,银行同意改制并在相应栏盖章(无金融债务的,由开户银行盖章)。
二、债权查询。改制企业需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贷款卡(原件)、加盖公章的企业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和查询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银监局417法规处(地址:和平区吉林路与长春道交口)办理信贷情况查询。
三、盖章确认。改制企业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改制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改制申报金融债务及落实情况证明函》一式四份(四份必须全)到天津银监局417法规处(地址:和平区吉林路与长春道交口)进行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