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问题,我的认识是: B是要通过管理层持股,激励企业管理者的内生发展动力,同时,管理层持股,又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长期以来旧体制对管理者贡献的亏欠。但是,由于中国大型国企,一言堂严重,长期没有企业资产、企业绩效、企业损益、企业按劳分配的有效监督机制,缺少明确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约束。因此,国有企业管理者被沉淀的贡献和应得到的价值补偿很难确定科学的标准,大多数采取的是按职务、工龄来计算,导致鱼目混之,真正应该得到价值补偿的管理者、高技术人员反而得不到合理补偿。同时行政干预、领导个人作风、素质、文化和道德标准也影响到B和股权激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