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如果仅从盗窃假币来说,行为人明知是假币还实施盗窃,应当说不能构成盗窃罪。
是否构成盗窃罪,关键在于他对所盗窃的假币是否明知。
从一般行为人的行为看,入室盗窃的目的就是窃取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当他看见假币后,并不知道那是假币,从内心上是想盗窃真币,他误以为是真币而盗走,结果,所盗人民币为假币,这属于犯罪对象错误的未遂。
但是盗窃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仍然是他人对其人民币合法财产的所有权,虽然盗窃的假币无实际价值,其主观及行为仍然具有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且所盗窃财产数额较大,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定为盗窃罪,在量刑时可以适当考虑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