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所谓劳动合同的备案,是指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该在订立之 后到法定的备案机构进行备案。
(1)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信息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名 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招用职工的人数、姓 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终止 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数、职工姓名、时间等。各省、自洽区、直辖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备案信息。
(2)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 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 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发生变 更后,应在30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变更手续。用人单位注销后, 应在7日内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注销手续。
(3)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在实际经营 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