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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非全日制用工,我想问需要扣除个税吗,要怎么扣除呢?非全日制用工个税扣除是对的吗?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6-08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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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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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个税扣除的问题,是需要交个税,起征点是2000元。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调整》,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2000元。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文件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所得,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如果企业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雇用临时用工人员,支付给雇用员工的工资,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进行税收处理。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其他企业(保险企业除外)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因此,如果上述兼职销售人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可以在比例内限额扣除。
    3、招聘使用兼职员工时,应结合国税函[2005]382号和财税[2009]29号文件进行税收处理,劳务报酬所得需开具相应发票入账。
    全文
    11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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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图法律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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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35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以上是非全日制用工个税扣除的回答。
    全文
    10 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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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税率可以不扣除吗?
不可以。非全日制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其受《劳动合同法》管理,所得报酬为工资薪金而非劳务报酬,和全日制用工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是一样的,起征点是350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比如扣除相关的劳动双方约定的费用后,再扣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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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吸罪业务员退赔量刑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确定无疑的。对于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业务活动的员工来说,他们是否会触犯刑法的界限,进而成为犯罪嫌疑人,这是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事项。若业务员确实涉及到犯罪行为,那么他们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还需向受害人做出必要且合理的经济补偿,简称“赔偿”。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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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怎么扣税?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来说,工资是按照小时计发的,不符合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标准,因此不需要交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种用工方式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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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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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非全日制用工要扣税么?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只要达到起征点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起征点是一样的,起征点为五千元,如果超过了五千那么超过的部份就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这都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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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取保候审非得待家里吗现在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框架之下,取保候审并非强制要求只在家中度过。
依据我国现行律法规范,被批准采取保释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需严格遵循以下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司法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城市或乡村地区;
其次,若个人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主动向执行机关进行汇报;
再者,在接到传唤时,必须按时出庭受审;
此外,不得以任何手段干扰证人作证过程;
最后,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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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解除有几天时间
[律师回复] 解析:
1.在我国,对于重罪案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期限最高可为12个月,亦即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最长12个月解除”。
2.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在处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时,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将对其进行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取保候审,同时,监视居住的时间也不能超过六个月。
3.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由于不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解除取保候审;
(2)因为需要变更其他强制措施,从而解除取保候审;
(3)由于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故而解除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应由原作出该决定的司法机关作出,并通知公安机关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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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扣税吗?
非全日制用工扣税,虽然此时公民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但是依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故此任何职员都不得以自己与单位建立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为由,拒绝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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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法拘禁罪怎样认定共同犯罪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非法拘禁罪中共同犯罪分子的认定,需同时符合如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各共同犯罪人均应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标准并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若共同犯罪中的均为未成年人且达不到法定责任年龄限制,那么这些未成年人员无法被视为共同犯罪成员。
其次,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在主观意识层面达成了共同的犯罪意图。这包括两方面内容:
其一,各共同犯罪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正在积极参与并实施共同犯罪;
其二,各共同犯罪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出现,均抱持着希望或放任的态度。这种共同的犯罪意图使得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相互关联,形成默契,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犯罪行为,进而导致危害结果的产生。
再次,各共同犯罪人在客观行为上必须存在共同的犯罪行为。虽然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具体的职责分工、参与的程度以及参与的时间等因素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是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实现同一犯罪目的,针对相同的目标,因此紧密相连,有机配合,每个人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各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成立的必要前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怎样才算解除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首先,当发现原先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实际上并不应受到刑事指控时,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已明确该当事人并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或者反而其行为符合了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述之一的特殊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鉴于这些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自然也无需再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必须对此种情况进行解除。
其次,当取保候审的期限达到法定上限时,为了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避免案件长期悬而未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依据法律规定,必须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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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解除吗?
公司的非全日制人员用工是可以进行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那即使在劳动关系解除之后,用人单位也要及时将劳动者的薪资进行发放,否则劳动者可以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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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非法拘禁罪三罪两种情形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非法性”,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非法拘禁罪特指通过扣押、拘禁、禁锢或其他方式,未经合法授权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行为。在评价非法性的时候,有两种不同的情况需要我们注意:
首先,若行为人未获得依法拘留他人的权力,却通过强制手段或其他不法途径剥夺了他人的人身自由;
其次,如果行为人虽然具有该项权力,但是在实施拘禁过程中却违反了相关法律程序,同样也被视为非法行为。
对于“时间性”的问题,我们要明白,拘禁时间的长短并不会直接决定是否构成犯罪,而是会影响到对行为人的量刑标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拘禁时间的长短与犯罪无关。
至于“严重性”,我们必须深入分析剥夺自由行为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看看它是否达到了足以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地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行为的次数、涉及的人员数量、采取的手段、可能产生的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人的动机等等。只有当非法拘禁行为的严重程度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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