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找了一份兼职工作,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应用方面的内容

帮助10人 1.4w浏览 匿名 2018-06-10 北京怀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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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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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陆某在医院每次清扫4个小时,每天清扫2~3次,每天工作时间不低于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16个小时。同时,根据第72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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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8-06-10
  • 律图法律服务团
    律图法律服务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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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以下就是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应用方面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即可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三、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
    ﹙一﹚ 工作时间不同
    这也是区别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标准。
    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二﹚ 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同
    全日制用工双方,必须以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既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这一特点也大大体现了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双方完全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诚实信用为准则,严格遵守双方的约定。
    解读:用人单位在使用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时候,可以根据情况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及权利义务关系,同时,要严格遵守非全日制用工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等的规定,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三﹚ 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员工与企业之间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约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无论非全日制用工员工与企业之间约定的用工期限有多长,都不得设立试用期,由于非全日制员工经常会变换用人单位,因此,禁止双方约定试用期既符合灵活用工的要求,也体现了法律对非全日制职工的保护。
    ﹙四﹚ 劳动关系的管理不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通常情况下只能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非全日制员工则在这方面具有更大的弹性,劳动者可以与一个甚至多个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前提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即可。
    ﹙五﹚ 社会保险缴纳方式不同
    全日制职工社会保险须有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手续,职工应承担的费用,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非全日制用工职工的社会保险须由个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在支付工资时一并支付给个人。
    ﹙六﹚解除劳动关系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员工而言,无论企业以什么理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均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终止用工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模式下,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合同旅行期间如果想要提前终止用工,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及程序,如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则不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不需要遵守任何法定条件或程序。这样企业和劳动者均获得了极高的自主权,只要有一方想要结束用工,均有权随时终止。
    ﹙八﹚工资计算周期不同
    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日计薪,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则是以小时计酬,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支付的周期通常最长也不超过十五天。
    ﹙九﹚ 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国家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上海市劳动争议有关指导意见,上海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广东:根据《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第十条的规定:“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浙江: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浙劳社劳薪〔2009〕3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
    ﹙十﹚ 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不同
    1、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的处理
    ﹙1﹚对于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地方也规定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2﹚其次,对于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加班问题的处理
    非全日制用不存在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情形,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的问题。
    (3)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国家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而各地地方性法规却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劳社〔2007〕61号)第十一条就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不执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仲裁实践经验,建议按照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具体为按其小时计酬的百分之三百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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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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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制度存在的问题
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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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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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
1、 减刑假释工作部门之间缺少沟通2、 减刑假释案件审判职能不明晰。3、 假释比例过低。对策:1、逐步建立健全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2、健全法院内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机构,落实“阳光审判”。3、适当增加减刑假释比例,构建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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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非吸罪退赃退赔给谁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凡涉及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情况,均须将所募得的款项全额归还给相关投资者。具体而言,对于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涉案资产,通常需待案件审理完毕后方能予以返还给集资参与者。若涉案资产无法完全偿还所有集资参与者的本金及利息,则应按各参与者的集资总额比例进行返还。
此外,对于集资参与者的损失赔偿问题,其优先级通常高于其他各类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等刑事责任的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都可能对金融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干扰,此类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对于涉及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根据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
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退赔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一般优先于其他民事债务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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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1、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和卫生投入的宏观效率低下带来了诸如贫困、公众不满情绪增加、群体间关系失衡等一系列社会问题。2、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三药价虚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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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非法集资取保候审会怎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非法集资的案件中,确实存在着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当面临判处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时,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则可考虑予以批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取保候审通常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多久就算安全了
[律师回复] 解析:
1、关于取保候审期限问题,法律明文规定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此期间若经查证,并未构成任何犯罪事实,则被取保人无需承担刑事处罚的风险;
然而,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并非等同于无罪释放,它仅仅是一种对于潜在罪犯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
2、对于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犯罪嫌疑人员,执行机关须在其满期前之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策,并在期限届满前再次以书面形式通知执行机关。
3、最终的定论取决于取保候审期满之后,法院对于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即判定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犯罪情节轻重与否,以及是否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裁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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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制度上存在哪些问题
1、债权凭证在执行工作中的问题。1、债权凭证没有改变人们“法律白条”的认识。2、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3、债权凭证的实施增加诉讼成本。4、债权凭证的实行,极容易导致执行人员滥用职权。2、债权凭证在法理上存在的致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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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非法拘禁罪高判多少年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我国司法实践经验所提供的法律框架,非法拘禁罪的最高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而言,如下所示:
首先,何谓非法拘禁罪?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非法拘禁罪系指以拘留、监禁或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其次,在一般情况下,对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再者,若该罪行涉及到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则应从重处罚。在此基础上,如果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那么量刑将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造成受害人死亡,则量刑将高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常德非法拘禁罪律师费用要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一)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费用计算方法,根据各个环节的办理过程,我们采取分段计费的方式进行。
具体来说,在侦查阶段,每项业务的收费标准为2000至10000元人民币;在审查起诉阶段,每项业务的收费标准同样是2000至10000元人民币;而在一审阶段,每项业务的收费标准则为4000至30000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可以向下浮动,没有上限限制。
(二)对于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等特殊案件类型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来收取。
(三)当同一律师事务所在处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时,从第二阶段开始,我们会适当降低收费标准。
(四)如果被害人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那么其律师服务费用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来收取。
(五)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到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我们将会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相应的律师服务费用。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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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1、保障对象界定模糊。2、制度的实际受益率较低。3、参保的可持续性弱。4、缺乏衔接措施。5、政策宣传不够。从总体来讲,各职能部门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不够深入。社区宣传不成体系,如在张贴栏里贴张“致居民的一封信”就算是宣传,而网络信息系统更新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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