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仲裁管辖范围:
市劳动人事仲裁委管辖范围:
(1)中直、省直驻汕单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在市直相关部门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聘用人员或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
(2)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
(3)在保税区、华侨实验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
(4)外地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在我市发生的争议案件;
(5)驻汕部队文职人员用人单位与聘用制文职人员发生的争议案件;
(6)仲裁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案件。这就是对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回答,谢谢你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