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编号:03)(由原法定代表人签字)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4)
(3)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正反面正常尺寸复印
(4)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时间应从上次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法定代表人变更之日开始,截止至提交纸质材料前三个月内(旨在明确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网上填报原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财务审计报告时只需摘抄明确的审计结论并注明出具该审计结论的会计师事务所即可)
(5)如审计结论中存在问题,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就问题出现的原因和整改措施作出书面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