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评定的制度
1、范围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是工程验收的主体,它是以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为前提,抓紧、抓好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这一环节十分重要,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宁夏银星能源大战场风电场项目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及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电厂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各施工单位所属标段范围内的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律执行电力部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风电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以下简称验标)。
3、管理内容
3.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使已经形成生产能力和使用条件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付电厂生产部门代保管和使用,为工程整体形成生产能力奠定基础。
3.2 根据“验标”的规定并结合工程具体特点,各专业的单位工程划分参考电力部的标本。
3.3 验收单位工程质量的前提是必须按“验标”规定,事先签定和验收组成该单位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质量。
3.4 单位工程验收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3.4.1 主体工程的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原则上不存在交付后仍需施工的情况;
3.4.2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资料要完整、齐全;
3.4.3 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验评工作已完成,并已通过。
3.5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3.5.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移交签证书,内容包括验收时间、保管责任、未完工项目、处理意见及完成日期。3.5.2单位工程竣工图纸。
3.5.3建筑工程按电力部部颁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核查表”中有关技术资料。
3.5.4制造厂家设备图和说明书。
3.5.5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见“工程设备、材料质检制度”附表)。
3.5.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7安装试验及记录。
3.5.8单位工程分部试运或分系统启动记录。
3.5.9主要建筑及设备基础沉降观测记录(包括永久性水准标石)。
3.5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次进行。
3.5.1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完成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交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
3.15.2 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建设管理单位、总承包管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
3.16 正式验收程序,一般情况如下:
3.16.1 确定验收日期。
3.16.2 通过观感项目及打分标准评分。
3.16.3 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16.4 审阅预验收时对已完工程评分记录及验评分。
3.16.5 评定单位工程质量、填写质量验收评定表。
3.16.6 其评分办法各专业严格按照《电力建设施工、验收及质量验评标准》执行。
3.16.7 审阅未完项目表及具体处理计划。
3.16.8 填写验收总评意见,并决定工程等级。
3.16.9 参加验评单位签字。
3.17 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完毕,即移交电厂生产部门进行代保管
根据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的规定,在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会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在验收工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子昂施工单位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单位工程若有分包现象时,分包单位也需要按照该流程就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