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当事人委托郑瑞(阜阳人)为其公司设计公司网站,在其网页上有:“君泰贵金属成立于2011年7月,是由安徽省政府部门批准成立的,注册资金壹仟万人民币,公司规模50人以上。……”的内容,而该公司的成立日期为2014年05月26日,登记机关为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并非是由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
当事人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不真实的企业简介信息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已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和工商总局关于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虚假宣传行为定性处罚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工商竞争字{2013}174号)之规定,太和县市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4、定远县市管局查处许安庆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14年5月,定远县市管局对许安庆销售的“金典”牌40%和45%复合肥、“金阳”牌(黑博士)有机无机复混肥进行抽检,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判定上述产品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