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们公司前段时间谈了个项目,但是现在他们违约了,那么医疗器械公司债权转让方式是啥?

帮助10人 4w浏览 匿名 2018-07-12 山东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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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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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的转让,通常要涉及到二种法律关系:一是原合同法律关系,二是转让合同法律关系。其中的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又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交易,各国法律均允许债权人在合同的前提下转让债权。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而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应当说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全文
    13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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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6、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医疗器械公司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全文
    14 2018-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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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医疗器械判几年
倒卖医疗器械涉嫌非法经营罪,具体判处几年要分情况。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具体量刑也要考虑获利的金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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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破产清算对债权提出异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破产清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启动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由破产债务人或者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股东等人向人民法院提出。
其次,接受法院的受理。
当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后,会作出一份正式的书面裁定,同时在裁定中指定破产管理人。
法院还需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且通过公告的形式告知可能存在的其他债权人。
第三步,债权人在收到法院裁定后,必须及时地申报其所拥有的债权。
接下来,法院将会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然后,进入到重整或者和解阶段。
重整是指对债务人进行重组,以期让债务人能够继续运营下去。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可以适当延长债权的期限,而债务人在重组成功后,若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便有能力重新偿还债务。
最后,如果债务人无法实现重整,亦或是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那么法院就会宣布债务人破产。
在宣告破产之后,破产管理人将负责处理债务人的资产,并根据分配方案将这些资产分配给债权人,用以清偿部分债务。
当债务人已经没有任何资产可以用来分配时,法院会做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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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样本
鉴于甲方是在 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销售 产品;鉴于乙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 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购买 材料;依据 民法典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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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涉及网络犯罪资金的流转具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1.提供账户用以接收赃款。
这是赃款在金融界内部流动的最初阶段,犯罪嫌疑人会首先在外资银行或者本地银行开设一个账户,随后将不义之财转出至境外或者以开具票据等形式加以利用。
2.协助将财物转变成为可流通的货币、金融票据以及有价证券。
仅需确信该财物属于前述犯罪所得,行为人便可以采用质押、抵押或者买卖等方式与财物持有者进行交易,将其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进而构成此项罪名。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手段协助资金转移。
即便是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现金中,借助银行支票或者其他手段使这部分资金以合法形式呈现出来,以便用于创办公司、企业,从而让非法资金具备流动性并从中获利。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他方式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将犯罪收入隐藏在各类交通工具中,携带出境后兑换为外币或购置财产,或者以国外亲属名义存入国外银行,最后再返回国内;
开设宾馆、洗浴中心、歌舞厅等服务业以及日常现金使用量较大的行业,将非法获取的收入融入合法收入之中;
用现金购买不动产等资产后予以出售;
以高昂价格购买低质量商品甚至废料等物品,将款项寄往异地或异国的同伙,借此将钱款转移出去,实现赃款的合法化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盗窃债权不能定盗窃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盗窃借据的此类行径无疑可被视为盗窃罪,借据作为债权凭证,严格意义上讲属法律范畴内的财产性利益。
依据现行法规,借条与有价支付凭证具有同等性质,倘若借条所揭示的借款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及3000元人民币,此举形同于盗窃罪的认定标准;
而对于盗窃数额尚未到达法定立案基准线,若存在多次盗窃之行为,同样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盗窃后果的预见,例如潜入银行窃取保险柜,其目的显然在于获取数额庞大或极其庞大的财物;
又如闯入博物馆企图盗取珍贵文物,此类犯意充分彰显了盗窃者欲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意图,也进一步凸显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行为人必须明确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乃是他人所有或占据的财物。
行为人只需凭借一般的认知能力以及社会常识,便能推断出该物品应归他人所有或占据。
至于财物的实际所有人或占有人究竟为何人,并无必要要求行为人具备明确且具体的预见或认识。
例如放置在宿舍外的自行车,河水中一群暂时无人看管的鸭子,或者客车上行李架上的行李等等。
然而,若行为人因疏忽大意误将他人财物误认作自身财物而取走,待发现后及时返还,由于缺乏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故不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犯罪要素包括:
1.犯罪主体:
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
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权益;
4.犯罪的客观方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转移至自身掌控之下,直至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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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夸大疗效属于诈骗吗?
医疗器械夸大疗效的行为,可能单纯的属于虚假宣传。如果该行为加上推销等行为配合,通过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方式实施了诈骗的行为,那么才能认定为诈骗,否则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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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帮信罪90万流水可以判缓刑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者,帮信罪涉案流水高达九百万却未产生任何利润,亦有可能获得缓刑判决:
首先,需被判定犯下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行,且犯罪情节相对轻微;
其次,必须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再次,应无再度犯罪的潜在风险;
最后,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此外,对于年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女性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缓刑判决。
关于帮信罪的法院判刑标准,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被告人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及其他犯罪行为,则将依据处罚较重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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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保证书
医疗器械的注册产品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并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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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农村小组组长选举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选举法》相关规定,对于村民小组长的选举,须首先召集并主持相关的村民小组会议,且在会议上获得至少超过半数参会人员的赞成票方可生效。
同时,村民小组长的职务也必须经过该村民小组会议的公开推选产生。
关于村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保持一致,即可以进行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1、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2、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4、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5、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6、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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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赠与合同的范本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要写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第一条:赠与目的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第三条:赠与的撤销第四条:合同的变更第五条:合同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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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材料清单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如何注册分公司,以下是详细流程指导:
(1)首要步骤是为分公司选择企业名称并进行核准。
具体操作为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包含完整信息的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前往负责该分公司注册登记事宜的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申请办理;
(2)其次,如您的分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特定产品或服务,则需要办理相关行业的审批许可证;
(3)接下来,您需要提交包括总公司的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在内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以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办理手续;
(4)在获得分公司营业执照之后,便可着手刻制分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和负责人的个人印章;
(5)紧接着,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最后,无论您的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性质还是非独立核算性质,均须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最终获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的,从其。
或者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的机构、部门的批准文件。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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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工程款是职务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职务侵占罪与挪用公款罪之间的差异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所侵害的客体以及具体针对的对象皆有异同。
其次,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其所针对的对象则是这些机构的资金;
然而,职务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其所针对的对象则是这些机构的财物。
再者,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本质上是对公共财产所有权的侵犯,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触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至于挪用公款罪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则是公款的使用权,且行为人在挪用公款之后必然会占据该笔款项,部分情况下甚至可能从中获取利益。
然而,所有权包含着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等四项相互关联但又具备相对独立性的权利能力,
因此,对于所有权权利能力的侵犯也必然构成对所有权的侵犯。
尽管如此,所有权受到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
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机构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如果擅自挪用上述机构的资金,同样应当视为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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