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实践中还有劳务承包的方式,可以不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务承包主体不能使劳动者自然人,只能是法人。所以劳务承包的是不适用的。3、既然分析认为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制用工管理,则劳动报酬的获取就是用人单位分配制度所决定的。计件工资只能算是工资分配的形式之一,按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临时性加班按小时支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8小时和21.75日之内无法完成,就属于不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标准”,超出标准的部分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