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声音 过度加班生病 企业应适当担责
“如果可以证明是因为加班工作,而造成的突发疾病,企业应该负责吧。”面对记者的提问,职工刘女士说,从感情角度,她认为企业应该为职工加班造成的疾病买单。
事实上,在采访中,很多职工都表示,企业应该负责。但几乎没有人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的范畴,“企业有责”的观点也仅仅出于感性的角度。
面对过度加班
无奈用“脚”选择
“加班对于我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职工李颖在接受记着采访时吐槽,他曾是北京某网络营销公司业务员,由于每个月的网络销售任务很重,她从每月中旬就开始坚持每天加班,直到月底,否则很难完成工作任务。
虽然相应的工资会有所增长,但长时间的加班还是让李颖感觉十分吃不消。不得已,他辞去了该工作。“我辞职后,也偶尔听以前的同事说,那家公司的职工流动率非常高,大多都因为过度加班。”李颖说,“面对过度加班,身为职工的我们可以提醒企业降低工作任务,如果无效,也只有通过辞职,表达对过度加班的拒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