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样做是对的,不过你还是向工会反映一下,因为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不过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了特殊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四十一条限制的,找劳动法看看吧,自己的权益要懂得保护。还有加班的话用人单位是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的, 平时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两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跟公司协商公司强制无偿加班不成就申请劳动仲裁吧,劳动仲裁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