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因为孩子刚上幼儿园,还不太适应,每天早上送到学校就会晚一些,因此导致一段时间自己上班老是迟到。因为他们公司的考勤相对来说没有那么严格,她尽管稍有不安,但是也没有特别在意。而且她平时的工作是非常努力的,经常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节假日加班加点都是常有的事情,而且这些加班也没有拿到加班费,当然她也不会计较。
朋友说,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居然因为上班晚了一会被公司的HR部门约谈了。HR经理说,家里有困难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因此影响了工作,公司有工作的纪律。朋友觉得心里非常委屈,平时周末节假日,别人都在休息,自己是在辛苦加班,没有任何的加班费,为什么不能用加班来弥补上班时间的缺勤呢?
其实,关于可不可以用加班来弥补上班时间的缺勤,是比较有有争议的。我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主管员工考勤管理的HR应该了解这些优缺点。
有人说不可以用加班来弥补上班时间的缺勤,因为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HR部门同意这样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制度。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节假日及休息时间加班,公司首先要安排员工进行调休,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只有保证足够的休息时间,才能更好的投入工作。如果实在安排不了调休,那就要支付加班费。我们都知道,节假日的加班费要高于平时的工资。因此,在平时请假的工资与加班的工资是不对等的。
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是公司HR部门安排员工用节假日加班来弥补平时上班的请假,还是员工自己主动要求的呢?可能效果是不一样的。比如我这个朋友,她对于加班但没有工资这件事情并不是特别计较。问题是,HR部门的谈话让她很伤心。
还有人说,这种规定会造成工作纪律的散漫,会影响团队合作。上班时间工作,所有的员工都在工作,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任务,更多的公司里员工的工作是有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因此,在工作时间,员工随便请假或者缺勤,那影响的将不仅仅是个人负责的工作,还可能影响整个团队甚至是整个公司的工作进展。而且,工作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是要认真对待的任务,公司确实应该有严格的工作纪律,也是为了营造积极、良好的工作氛围。如果个人太自由了,会破坏整个公司的工作积极性与严肃性。另外,鼓励员工加班,也不见得是好事,从某种角度上说是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的,也不利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这种方法不错。有很多公司都对员工请假有着严格的规定,比如每月请假、迟到几次,就取消月度考核、取消奖金等等。但问题是,谁都有个特殊的事情,生病、堵车、孩子上学等等,如果在不影响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员工主动申请通过调整工作时间来协调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也未尝不可。但是,HR部门得建立合法、合理、合情的考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