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首先他们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假冒商品,指逼真地模仿其他同类产品的外部特征,或未经授权对已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冒充别人的产品。
假冒注册商标罪,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假冒商品不仅包括了制造者对他人商标的冒用和伪造,还包括对他人产品的名称、包装甚至质量认证标记的仿冒。所以假冒商品往往会覆盖假冒商标。
「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商标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工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商机关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还作了如下规定: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企业事业单位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