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把程序搞错了:
出了工伤以后,应该有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
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不予申报的,个人要向社保局(打个电话12333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仲裁,2011年规定是在工伤发生之日的一年之内。
只有工伤事故的认定,才能按照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作工伤鉴定,工伤等级确定以后,才有法律保护的一次性工伤赔偿(一个月内单位报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个月后自己、工会、亲友报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是在你有缴纳工伤保险金的条件下,没有的全部有企业承但)
建议你还是了解一下企业是否与你缴纳了工伤保险基金,根据实际情况先礼后兵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