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辞退,要求公司赔偿,孕期工资按以下办法计算:
一、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辞退合法,没有经济补偿,更没有赔偿,被辞退之日起不享有工资。
二、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辞退违法:
1、恢复劳动关系的,被辞退之日起至恢复劳动关系之日止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
2、不恢复劳动关系的,工资支付到辞退之日止,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2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四十二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