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是由学生、学校、用人单位在应届毕业生就业时签订的保障性协议,该协议主要有以下功效:
1、保障学生在还无得到完全毕业资格的前提上,提前到用人单位实习,得到工作经验的积累,也便于促成毕业后的劳动合同的签订。
2、就业协议能够肯定限度地保障学生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的劳动待遇,确保用人关系的顺手过渡。
3、就业协议签订之后,高校学生能够到招毕办敲取鉴证章,从而到所在地教委(学生服务中心)换取报到证,报到证进学生人事档案,是干部身份的一种证明,对于日后考取国家公职人员至关重要。
4、整个就业协议签订之后,2年内学生的身份属性都是应届毕业生,等下2年新毕业的学生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时,方成为往届生。相关内容能够详见之《就业协》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