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偿不合理不能签。拆迁补偿不合理,会降低被拆迁人原本的生活水平,导致越拆越穷,因此拆迁补偿不合理不能签。
二、空白协议不能签。空白的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写清楚具体的补偿数额,一旦签了,风险很大,可能会导致原本达成的补偿数额无法得到履行,同时又缺乏证据,走法律程序也很困难。
三、口头承诺不能信。如果拆迁方只是口头承诺,没有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全部的补偿,一旦对方反悔了,又没有证据能证明当初达成的协议,这种情况下,很难主张当初口头承诺的补偿。
四、征收主体不适格,不能签。征收的主体一般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现实中,很多被拆迁人直接跟没有经过授权的村委会、开发商、甚至施工单位签了补偿协议,这属于违法的,被拆迁人的权利很可能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