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朋友因为犯了投毒罪要杀人,现在朋友已经被受害者的家人给起诉到法院去了,法院审判的时候做出了审查起诉决定,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谓怎么称呼被告人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9-03-11 江苏盐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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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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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刑事案件中一般被告人都是犯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人在检察院进行审查期间是不能称呼为犯人的,因为尚未对其犯罪行为进行确定,所以只能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才行,在法庭上可以称其为犯人。
    全文
    7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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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称被告人为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一)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
    (三)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
    (四)其他需要听取意见的事项。
    全文
    7 2020-10-27 10: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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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谓怎么称呼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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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称呼被告人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称呼被告人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法院审理的阶段,称呼被告人是被告人,如果是二审诉讼的阶段,称呼备好认识上诉人或者是原审的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呼是申请人,按照不同的阶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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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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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怎么称呼?
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呼为犯罪嫌疑人;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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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公司名称变更名下车辆属于过户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已更名的公司而言,其所持有的机动车亦需进行相应的更名手续。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作为机动车所有人之一,申请人应向有关单位提交关乎变更机动车登记信息的申请,同时,交付机动车以供查验以及确定申请信息真实无误。
其次,应提交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相符的证明材料,例如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名称变更导致的名下车辆变更所需办理的法定程序和相关要求。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七条
申请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还应当按照第十二条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
属于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变更登记事项的,还应当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
属于机动车使用性质变更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还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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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之前被告会被抓进去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开庭之前,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进行传唤并实施收监措施,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行为;
而取保候审则作为刑事案件在判决宣告之前所采用的众多强制性措施中的一种,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然终结,或者是在案件继续审理过程中需要被告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然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如若被判以实刑,则需先行入狱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老人自称房产纠纷,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律师回复] 解析:
1、年满六十周岁以上且居住在本市区域内的老年人,如经证实其确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又因其经济状况不充裕,无力承担法律服务所需相应费用的情况下,将可获得法律援助的协助。
2、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之一是经济困难,具体而言,原则上应参照本市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7倍作为上限进行评估。
3、对于年满七十周岁以上的本市老年人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再对其经济状况进行严格审核。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诽谤罪宣告无罪二审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诋毁和诽谤行为的定罪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诽谤性言论实际被点击或浏览的次数须达到至少五千次以上,或者转发次数达到至少五百次以上;
其次,如果该言论导致受害者及其近亲出现精神失常、自我伤害甚至自杀等极端严重后果也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最后,如果某人曾经因为诽谤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而在接下来两年内再次进行类似行为,同样将面临法律制裁。
诽谤罪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首先,它所侵害的客体与侮辱罪基本相同,都是对他人人格尊严以及名誉权的侵犯;
其次,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了捏造并传播某种虚构事实的行为,这些事实足以贬低他人的人格和名誉,且情节较为严重;
再者,诽谤罪的主体通常是一般公民,只要符合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构成;
最后,从主观层面上看,行为人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同时也清楚自己的行为可能带来损害他人名誉的不良后果,但仍然希望这样的结果能够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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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谓是什么?
一般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被告人的称呼可以称为犯罪嫌疑人,若是在案件审理阶段,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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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一个月后可以告强奸罪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到性侵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向警方报案,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刑责标准属于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那么将不会再进行追究:
首先,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最高刑罚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五年后,该犯罪行为将不再被追诉;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十年后,该犯罪行为将不再被追诉;
再次,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最高刑罚为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那么在经过十五年后,该犯罪行为将不再被追诉;
最后,如果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在经过二十年后,该犯罪行为将不再被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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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谓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的称谓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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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约小妹被对方老板告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
在与企业产生工资权益纷争之际,倘若您并不希望造成双方关系的紧张状态,亦或是希望避免耗费过多时间及心力,我们建议优先考虑通过和平方式寻求与对方的协商解决方案。
若您认为此过程较为艰难,在协商过程中,您亦可邀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参与其中,以期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
其次,您有权寻找个人调解员协助。
若贵司拒绝协商、协商未果,抑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仍未能履行相关义务,您有权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再次,您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反映情况。
当公司单方面解除雇佣关系且拒付工资时,这无疑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因此,在经历过上述途径处理后,若对方仍然无视法律规定,您应立即前往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该公司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您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若依照上述解决途径,对方依然拒绝调解、调解失败,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未能履行,您此时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若以上所有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无需过于焦虑,此刻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劳动争议,同时要求赔偿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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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称被告人怎么称呼?
称作犯罪嫌疑人,参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阶段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的称谓是“犯罪嫌疑人”,法院审理阶段的称谓是“被告人”,第二审诉讼中的称谓是“上诉人”或者“原审被告”,再审程序中的称谓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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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原告诉讼中证据确实篡改内容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治社会中,进行伪造证据的行为无疑是严重妨害司法公正的违法行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对于诉讼参与者或其他相关人士,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行为,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从轻到重地给予相应的罚款、拘留处罚;
若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1)故意制造、销毁关键性证据,从而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审理案件的进程;
(2)采用暴力、恐吓、贿赂等手段,阻止证人提供真实证言,或者指使、贿赂、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3)故意隐匿、转移、变卖、损毁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告、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5)使用暴力、恐吓或者其他非法手段,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6)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对于存在上述任意一种行为的单位,人民法院同样有权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
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从而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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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谁是第一被告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开设赌场罪的主要责任人的判定标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些人通常被认为是那些组织、领导犯罪团伙实施犯罪行为的领导者,或是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导性影响的被告人;
而那些仅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被告人则被视为从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即2006年6月29日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构成聚众赌博罪的被告人将给予如下惩罚:
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职业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对于开设赌场的被告人,其所面临的刑事处罚同样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以及罚金的民事责任;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被告人只是参与了聚众赌博的活动,那么他/她所面临的刑事处罚通常不会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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